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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政和县“三个精准” 推进药房标准化建设
作者:福建永科 来源:南平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8/21 浏览:302次

一、提前谋划,精准部署


一是注重摸排调研。围绕“规范药房”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南平市政和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各乡镇、村级医疗机构了解掌握药房药库建设情况,并协同政和县总医院、相关医院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探讨全县医疗机构药房标准化建设的标准、存在问题等,为实施建设方案奠定基础。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政和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政和县总医院成立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政和县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和建设对象。


三是着力宣传引导。通过“两微一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基层医疗机构药房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关注、基层医疗机构构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难点,精准施策


一是实行分级模式。综合考虑辖区村级医疗机构药品种类和数量、场所大小等因素,采取县级医疗机构建设药品阴凉库、乡镇卫生院建设药品阴凉区、村级卫生所(室)使用药品阴凉柜的分级建设模式,逐步带动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是实行经费补助。制定《政和县村级卫生所药品阴凉区(柜)建设工作方案》,面向全县村级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阴凉区(柜)建设工作,通过经费补助的形式,加快推进药房标准化建设。


三是实行统一采购。为确保补助经费切实用于配置存储设备,完成药品阴凉柜建设并验收合格的村级医疗机构,补助经费以发放阴凉柜的形式发放,由县总医院统一采购配置。


三、帮扶指导,精准验收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组织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对申报创建单位药房设计、药品陈列摆放、各项规章制度等重点环节进行现场指导;坚持每年组织全县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培训,补齐村医在药品储存等方面知识的短板。


二是严格检查验收。根据《政和县2021年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标准化建设验收标准(试行)》,按照“达标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逐一进行评估验收。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与县卫健局达成共识,把“规范药房”建设验收标准列入以后医疗机构申办条件之一,建立长效机制。至目前,全县3家县直医疗机构、10家乡镇卫生院、88家村级卫生所(室)全部完成“规范药房”标准化建设,全力打通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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