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组织多场新闻发布会,向平面、网络以及电视等14家媒体记者专题介绍了福州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取证、示范创建相关工作。同时,组织3个督导组赴各县(市)区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导检查,并邀请福州日报、新华网、福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随行报道。在乡镇、村居以及人员聚集的场所张贴、发放小作坊专项整治通知、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扩大示范效果。对全市小作坊的帮扶取证以及示范创建工作实行定额考核,共完成小作坊新核准发证67家,创建小作坊示范点29家。在创建14家省级示范点基础上,市食安办、县(市)区财政共拨出50万专项经费,帮扶15家提升意愿强烈的小作坊比照省级示范标准改进生产条件创建市级示范点。
三是强化监管服务,确保示范可复制。统一印制四类小作坊进货销售台帐记录本1200册,由各县市区局免费发放给小作坊业主,并指导做好台账记录;统一设计生产工艺布局、规范包装标签标识;统一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对小作坊食品进行监督抽检,为小作坊申证把好质量关。规范的生产布局、标签标识、制度管理、台账记录等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给从事传统工艺的小作坊带来经济效益,偏远乡镇的纯手工肉燕、线面开始通过网络走出福州,走向全国。
四是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示范成效落实到位。组织3次督查工作,对各地小作坊示范点创建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通报,要求各县市区局加强对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在帮扶指导基础上,正视存在问题,对违法的食品加工窝点坚决查处不放松。截止目前,共对小作坊食品抽检277批次,责令整改61家次,查处、取缔26家次,罚没款20.6万元,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食品小作坊刑事案件1起。